外商在泰從事關聯公司借貸、寫字樓/辦公空間租賃以及關聯公司諮詢服務等3項業務將不再需要特別經營許可證。
泰國內閣14日例會上批准通過了商業部提交的進一步釋放外商在泰經營特許權制度,決定將向關聯公司借貸、寫字樓/辦公空間租賃以及關聯公司提供諮詢服務等3項業務將不再需要特別申請經營許可證。
這是泰國政府在不斷提升本國營商環境的同時釋放更多外商進入國內服務市場作出的最新努力。按照商業部提交的議案將啟動新的外商在泰經營許可管理法案。此次放寬外商准入的服務業務分別是,1、向關聯公司提供資金借貸服務;2、從事寫字樓/辦公空間租賃服務業務;3、向關聯公司提供諮詢服務。外商在從事以上3項業務時將免去特別經營許可申請的要求。
內閣認為,被釋放的3項業務不會對泰國本土企業構成影響。不管是關聯公司內部借貸行為,還是為關聯公司提供諮詢服務。新修訂的法案將給在泰經營的外商提供更多融資便利,尤其是基建工程項目為主的外商,他們將能夠直接從外國母公司尋求資金支持,而不需要從泰國本土市場融資。
資料來源:泰國中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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